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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

发布时间:2014-12-16 浏览次数:0

 

                            石教函〔2014182

 

 

石家庄市教育局

关于组织实施2014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

名师”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直属学校: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构建利用信息化手段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的有效机制”,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开展2014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教基二厅函〔201413号)和《河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实施2014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冀教基〔201451号)精神,为充分发挥学校、教师的主体作用,推动信息化手段在课堂教学中的广泛应用,并在应用中逐步汇聚形成系统的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现将活动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标

通过自下而上的“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进一步增强教师对信息技术推进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重要性的认识,充分调动各学科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应用信息技术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每位教师能够利用信息技术和优质数字教育资源至少上好一堂课;建设一支善用信息技术和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开展教学活动的骨干教师队伍,使每堂课都有一位引领本地本校信息技术应用的名师,使每堂课都有在本地本校起示范作用的精品课程,以促进优质数字教育资源的开发与共享,努力形成一套覆盖区域内中小学各年级各学科各版本的生成性优质资源体系,推动信息技术和数字教育资源在中小学课堂教学中的有效应用和深度融合,并努力为更高教育信息平台提供优秀课A。

二、活动组织

县(市)、区教育局,局直各学校要高度重视“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工作领导;明确部门责任,强化部门协作;落实经费安排,保障活动开展。

为了加强活动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市教育局成立市“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1,负责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负责活动的具体实施,协调市教育信息化与新闻宣传中心、市教科所共同参与,指导各县(市)、区教育局,局直各学校组织开展活动。市教育信息化与新闻宣传中心负责指导各县(市)、区教育局,局直各学校电教部门做好活动的条件保障,在学校和教师创建“优课”的过程中及时提供技术和资源支持。市教科所负责指导各县(市)、区教研室,局直各学校,为教师利用信息技术转变教学方式、创新教学方法、改变课堂教学提供理论和实践指导;帮助教师总结凝练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紧密结合的优秀案例和创新模式;积极在平台上点评本地教师所晒课程;根据本地教师“晒课”情况,有计划地组织开展优质数字资源在课堂中的应用指导与讲座;借助晒课平台提供的“教研”、“问答”、“知道”等相关教研活动功能,引导教师创建工作室,在平台上开展体现学科特点和教育信息技术应用融合性的校本教研活动。

三、活动范围

面向全市所有具备网络和多媒体教学条件的中小学校(包括小学、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完全中学和普通高中等),各年级各学科的教师均可参加。 

全市各中小学在职县区级以上(含县区级)学科名师、县区级以上(含县区级)骨干教师、县区级以上(含县区级)优质课评比获奖者、拔尖人才、特级教师,每人须利用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eduyun.cn/)提供的“晒课”功能,至少提供一节课,实名参加全国的网上“晒课”。

四、活动方式

(一)注册报名

县(市)、区教育局,局直各学校要积极动员教师参加活动。首先要在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eduyun.cn/)进行注册,其后要点击“我要晒课”按钮,按照“报名信息界面”的提示进行相关操作,完成报名工作。各县(市)、区教育局参加注册报名的教师应不少于本地专任教师数的30%局直各学校注册报名的教师不少于本校专任教师数的40%(具体名额见附件2)。

(二)网上“晒课”

县(市)、区教育局,局直各学校要结合各学校实际,利用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eduyun.cn/)提供的“晒课”功能,组织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进行实名制网上“晒课”。“晒课”内容必须选择本地现在使用的国家课程相关学科教材版本中的内容。各学校教研部门要成立学科指导组,指导教师在“晒课”前进行线下研课。各县(市)、区教育局参加网上“晒课”的教师应不少于注册教师数的30%局直各学校参加网上“晒课”的教师应不少本校注册教师数的40%(具体名额见附件2),同时每位教师可以“晒课”若干节。

(三)评选“优课”

在网上“晒课”的基础上,采取县(市)区、市、省和国家分级评选的方式,对各学段各学科各版本的“优课”开展逐级推荐评选。

县(市)、区局直各学校按参加“晒课”节数的20%评出县级“优课”,并推荐参加市级“优课”评选;市教育局将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对各县(市)、区和局直各学校上报的“优课”进行评审(网络研课评议将作为“优课”评选的参考),上报“优课”节数的10%评出市级“优课”,并按要求报省厅参加省级“优课”评选。省级在市级推荐的“优课”中采取专家评审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评选出1000节左右的省级“优课”,并按要求报送教育部参评。(“优课”评选参考标准见附件3

为发挥教师创新教学的积极性,鼓励教师挖掘现行版本教材潜力,让更多教师参与到这项活动中,活动要尽量覆盖到各学科、各学段、各版本教材,尽可能使每堂课都有教师进行信息技术与课程融合的研究和探索。原则上每个学科每个年级每个版本每堂课只能有1节“优课”推荐参与上一级评选;参与“晒课”节数较多的学校,可适当增加参评市级“优课”的比例;同一教师只推荐1节“优课”参与推荐评选(晒课数量不限)。

有关具体操作程序,请在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eduyun.cn/)上下载“2014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指南”。

五、内容要求

教师所提交的网上“晒课”内容应包括一堂完整课堂教学的教学设计、所用课件及相关资源(或资源链接)、课堂实录(“优课”视频拍摄制作技术标准见附件4)、评测练习(非学术性课程不要求)和专家点评(“晒课”不作要求,各级“优课”必选)等。内容须符合课程标准要求,体现学科特点和信息技术应用的融合性,突出展现数字教育资源的课堂应用及如何利用信息技术和数字教育资源创新教学方法、有效解决教育教学的重难点等课堂教学内容。

六、活动奖励

市教育局根据各县(市)、区局直各学校组织工作成效、教师参与规模和资源推荐质量等情况,评选出一定数量的市级一、二、三等奖及“优秀组织奖”。

省教育厅从上报教育部参评的省级“优课”中,评选出300节左右的“优质课”,给予适当奖励,并择优评选出若干单位,给予“优秀组织奖”的表彰。

七、应用推广

活动评选出的“优课”覆盖义务教育阶段和普通高中各年级各学科各版本,可以为广大教师课前备课、课中上课、课后评价、教学研究和教师专业发展等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提供示范、参考和借鉴。

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统筹协调电教、教研等相关部门,结合网上“晒课”和“优课”评选,组织看课、评课,开展网络教研和专题研课活动,分享典型经验,推广优秀案例,鼓励基层教师探索利用信息技术和教育教学融合的不同方法和多种模式,踊跃展示自己的优秀课堂教学,促进生成性资源不断推陈出新,形成示范性资源体系, 为广大教师使用数字教育资源开展日常教育教学活动提供示范和便利,推动数字教育资源在不同教学环境下的应用,形成“人人用资源、课课有案例”的教学应用环境。

八、时间安排

(一)各级培训时间:201412月。

(二)注册报名时间:201412月。

(三)网上“晒课”时间:20151月――3月。

(四)“优课”评选时间:各县(市)、区局直各学校 201546日前 ,向市教育局上报推荐市级参评“优课”目录(见附件5),发到邮箱:sjz6036696@163.com 

县(市)、区教育局局直各学校要根据当地实际,按照上述时间安排,确定各地具体时间安排。

九、联系人

王瑞明,单位: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

电话:86036652;邮箱:sjz6036696@163.com

县(市)、区教育局局直各学校要明确活动负责部门和负责人,填写2014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联系表(附件6),于 1211日前 上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发到邮箱:sjz6036696@163.com 

 

 

附件:1.市教育局组织实施2014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名单

2县(市)、区局直学校注册报名、“晒课”教师名

3.“优课”评选参考标准

4.“优课”视频拍摄制作技术标准

5县(市)、区局直学校“优课”上报目录表

62014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联系表

 

 

                              石家庄市教育局

                               2014 年12 月8

附件1:石教函〔2014〕182号____关于组织实施2014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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